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率连续5年低于0.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的数据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以来,通过严格监管、压实责任、严厉打击和科普宣传等多项举措,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显著规范,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保健食品就是保健品吗?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振宇向记者解释,“保健品”与保健食品有很大区别。“保健品”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是消费者对声称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称。比如,宣称“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的食品,宣传具有特定保健作用的床垫、理疗仪、饮水机等日用消费品等都属于“保健品”范畴。
“而保健食品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可以声称明确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则不得声称保健功能。”王振宇说。
自2020年4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方开展了为期5年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严把保健食品安全、功效、质量关。
在准入环节,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与备案管理,科学评价质量安全功效,规范功能声称和标签标识,严把产品上市关。生产环节,严格生产许可审查,确保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与注册备案要求一致,并强化体系检查,落实企业自查报告制度,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监管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飞行检查、加大抽检力度。五年来全国共抽检保健食品17.5万批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处罚等措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与此同时,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改革为市场带来积极变化。北京市民刘女士表示:“同样的蛋白粉,价格降了三成,选择却多了十几款!”这正是双轨制改革成效的体现。
根据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国保健食品实施注册管理和备案管理。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主任耿欣介绍,这是根据我国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确定的,主要考虑不同类型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的要求不同。“如使用中药材为原料的产品,原料前处理、用量、配伍等对安全性和保健功能都有影响,相对比较复杂,采取注册管理方式。”耿欣说,“而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产品,可以根据国家标准等通用要求对其安全性、保健功能进行评价,采用备案管理方式。”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发放保健食品注册证书1.4万件、备案凭证2.3万件,形成了“备案是多数、注册是少数”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了行业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线下监管的严格,“保健品”市场也存在违法营销向线上发展的趋势。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坦言,“这几年,直播带货经营模式和网络经济迅速发展,部分网红主播、知名博主,利用自身影响力和流量优势,对一些普通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对一些保健食品夸大功能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新型营销乱象不仅形式多样、识别难度大,还常常跨平台、跨区域传播,给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带来挑战。”
王振宇提醒,广大消费者出于保健目的选购食品时,首先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俗称“小蓝帽”)及批准文号,依据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购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其次要选择正规的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留存发票或销售凭据,谨慎通过朋友圈、微信群、会销、小程序、电话推销、直播间等渠道购买产品。此外,务必警惕虚假营销套路等。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