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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卫事件应对法草案提请二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6月23日介绍,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202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主要修改,进一步明确本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部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完善管理与指挥体制,将第二章章名修改为“管理与指挥体制”,完善县级人民政府开展应对工作的报告程序和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进一步规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拓宽单位和个人报告渠道,细化有关部门报告程序。完善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启动和解除程序,保障患者医疗救治,明确对有关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完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

据黄海华介绍,2024年9月13日至10月12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22人提出的266条意见,另收到来信3封。社会公众主要就完善管理与指挥体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张晓伟、李燕等全国人大代表积极提出意见,江苏昆山、广西良庆等20余个联系点积极反馈当地群众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研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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